产品质量问题怎么起诉(如何解决好产品质量纠纷)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3-16 15:20:31

所谓“产品质量”,通常是指产品满足需要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耐用性、可维修性、经济性等特征和特性的总和。那么遇到产品质量问题应该怎么办呢?产品质量问题怎么起诉?

产品质量问题怎么起诉

被侵权人经常为了方便快捷,会直接找销售者索赔,但如果产品缺陷是生产者造成的,则销售者向被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这是因为生产者才是最终责任者。当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发现对方才是最终责任者时,在二者之间就产生了追偿的问题,“谁是最终责任者,向谁追偿”。虽然面对被侵权人,生产者与销售者都是承担无过错责任,但二者之间的责任如何确定以及能否追偿,主要看销售者对产品缺陷的产生有没有过错。比如,生产农药的丙赔偿甲农作物损失后,能够证明农药用量标注不明是销售农药的乙造成的,可以向乙进行追偿。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将生产者与销售者责任的承担规则归纳为:一是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向缺陷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请求赔偿;二是由造成产品缺陷的生产者或销售者承担最终责任;三是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通过行使追偿权实现最终责任的归属。

网络购物出现质量问题时,很多消费者因为涉案标的小,或对此类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不清楚,认为需到卖方所在地法院起诉,诉讼成本太高而放弃。

在这里提醒大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如双方未对合同履行地进行约定的,买受人可在其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起诉。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关于经营者的质量担保义务及瑕疵举证责任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一些家电产品时,如在六个月内发现存在问题,仍应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产品质量问题怎么起诉(如何解决好产品质量纠纷)

产品质量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

1、受害人向生产者、销售者提出损害赔偿的时效期限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超过二年时效,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因缺陷产品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的请求赔偿权,自该产品交付最初使用人时起至缺陷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时止,如果该产品自交付最先使用人至事故发生之日超过十年,受损害人的请求赔偿权丧失,如果明示的安全期在十年以上,受损害人仍有损害赔偿请求权。

如何解决好产品质量纠纷

要解决好产品质量纠纷,消费者需要注意以下四个问题:

——诉讼主体要明确。如何确定诉讼主体是很多消费者不了解的一个问题,消费者往往不知道要告谁、由谁去告。在产品质量纠纷中的原告,可以是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消费者,也可以是产品的实际使用人。至于被告,消费者可以直接起诉产品销售者,也可以起诉该产品的生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二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案例中的商品质量瑕疵,主要是因为销售者的过错引起的,且消费者未能举证其遭受的损害,因此直接起诉销售者是合适的。

——请求权基础是关键。在产品质量纠纷中,如果因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使用人遭受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的,就会产生两个请求权基础,即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消费者可在维权时从利益最大化的角度选择其一,具体要从是否有书面的且约定明确的合同、合同约定的内容、遭受损失的种类、损失金额等方面具体考量。上述案例中的陈先生就是向汽车销售公司主张违约责任。

——核心事实要清楚。在产品质量纠纷中,消费者需证明的事项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产品的同一性。即消费者所购买、使用的瑕疵产品是生产者、销售者所生产、销售的产品。二是产品存在质量缺陷或不符合安全标准。消费者只需进行初步证明产品的使用性能、安全标准等方面存在瑕疵即可。三是消费者因使用瑕疵产品而遭受财产和人身损害。消费者遭受人身损害的,可以用医疗费、误工费、鉴定意见作为证据证明;遭受财产损害的,可以用修理费单据、财产价值凭证或相关鉴定意见等作为证据证明。四是损害和产品质量缺陷存在因果关系。对因果关系的证明,可以通过损害发生前后情况对比、专门鉴定意见以及合理推理来证明。

——诉讼时效要抓紧。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原告向对方主张违约责任的,其诉讼时效为三年,自知道和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产品具有质量瑕疵而引起的纠纷,其诉讼时效应从发现质量瑕疵之日起计算。因此,若消费者要向销售者主张违约责任的,一定要尽快进行起诉,否则诉讼时效期间经过,销售者即享有时效抗辩权,从而可能导致消费者败诉,难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当购买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消协或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