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主动提出离职没有签劳动合同)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3-15 17:12:06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且欠薪,导致劳动者被迫离职,既要赔偿二倍工资差额,还要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未依法签订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企业想签订的时间已经超出一个月限期,工作人员失职后果应由企业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企业没缴纳社会保险,张迪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申请经济补偿金。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虽然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该惩罚性规定的立法目的是为了督促用人单位在法定期间内尽快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从而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已经积极履行了要求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定义务,而因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双方未完成签约,此时却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因劳动者的原因未能签约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有失公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没签劳动合同离职怎么赔偿

主动提出离职没有签劳动合同

劳动者能否以拖欠劳动报酬、没有缴纳社保为由主动提出离职,并以此为由向公司索赔经济补偿金,同时主张公司支付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呢?

答案是肯定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八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要增强法律意识,实现合规管理,用工须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并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否则将增加经营风险和成本,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提醒劳动者在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务必注意收集证据,切勿以任何非法形式讨要工资,而要相信法律、遵守法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综上所述,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者主动辞职的情况下,应当对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