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湖北高院发布时间:2023-10-31 18:11:46
亲人突然去世
家人不知道存款密码
对存款情况也不了解
前往银行提取存款时却遭到拒绝
其亲属应如何顺利提取
其名下存款呢?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
张某甲(化名)因突发疾病去世
未对其身后财产留下遗嘱
其家人在清理张某甲遗产时
发现其生前在某银行有存款
及部分利息
张某甲未成家、无儿无女、父母也已去世,哥哥张某乙及弟弟张某丙作为法定继承人,在银行支取存款无果后,诉至黄冈市蕲春县人民法院张塝人民法庭。
案件办理
受理这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告知张某乙、张某丙前往银行查询张某甲的存款情况,并到当地村委会开具亲属关系证明。
经过一番调查,法官向张某乙、张某丙耐心释法明理:
张某甲生前银行存款系个人合法财产,其继承人有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的权利。因张某甲父母早亡且未成家、无儿无女、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存款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哥哥张某乙及弟弟张某丙继承。
同时,法官积极组织张某乙、张某丙与银行在庭前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并由人民法院予以确认,当场出具了调解书。
案件调解后,李某乙给承办法官打来电话:“感谢法官,我们已经跟银行沟通好了,钱可以取了。”
法官说法
在现实生活中,存款人死亡后,其存款将会变成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办理此类案件要秉持便民利民宗旨,不仅要让家族亲情得以延续,更要让当事人感受司法公平正义。
存款人去世后,继承人需继承存款人在银行的存款,一般有两种途径:
第一种是通过公证处公证解决。合法继承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取得公证书后,提供给银行取款;
第二种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存款的继承权存在纠纷时,可以继承权纠纷或储蓄合同纠纷为由,诉请人民法院判处后,取得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到银行将已故亲人的存款取出。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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