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解除流程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9-05-22 14:18:35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合同是现在大家为了交易安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书。很多时候当事人会将合同的解除事由也写进合同当中,那么金融类合同的解除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起和法大大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金融借款合同解除流程

一、金融借款合同解除流程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有协商解除、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三种情况。

协商解除是指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后自愿解除合同,一般以书面明示的方式为准,比如签订解除协议,通过书信函件、传真、电子邮件、短信等。

约定解除是指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时,一方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在该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如果对方提出异议,则需要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定解除是指一方依据法律的规定取得并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行使法定解除权同样需要履行通知义务。

此外,如果法律规定或者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权的行使期限的,解除权应当在该期限内行使,期限届满不行使的,则解除权消灭。

二、借款合同的权利义务

贷款人的权利:

1、有权请求返还本金和利息。

2、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权。贷款人可以按照约定监督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3、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和解除合同权。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借款人的权利义务:

1、提供真实情况。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合同对借款有约定用途的,借款人须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接受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实施的监督检查。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3、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和利息。当借款为无偿时,借款人须按期归还借款本金;当借款为有偿时,借款人除须归还借款本金外,还必须按约定支付利息。

三、借款合同的特殊规则

1、自然人间的借款合同是非,借款合同的形式可由当事人约定。

2、自然人间的借款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偿借款。

3、自然人间有偿借款,其利率不得高于法定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不允许计收复利。

当事人如果到期无法偿还的话,可以通过和协商的方式来延迟还款的时间,但切勿逃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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