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2-11-17 17:08:22
离职补偿主要有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大家普遍熟知的是N、N+1、2N。哪些情况企业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这些都是事关员工和企业利益的事情。今天我们就聊一聊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N、N+1、2N怎么赔。
离职补偿金赔偿标准
劳动合同法对于经济补偿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形:
N、N+1、2N
N是指工作年限,也可以等于是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N+1是指经济补偿金加代通知金。
2N是指赔偿金,也即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比如你的工作年限是3年,N=3,可相应获得3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离职补偿金N、N+1、2N怎么赔
到底是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别获得N、N+1、2N呢?
离职补偿金N
以下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合同终止(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
离职补偿金N+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协议的。
离职补偿金2N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