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可以带薪休年假吗?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8-01-24 00:00:00

       李小姐2016年毕业,2016年初参加工作,原在上海某家网络公司做行政,公司有按时购买五险一金及住房公积金等,17年8月跳槽至现在公司。今年春节李小姐准备向公司要求休年休假,但公司却答复李小姐到本公司未满一年无权享受年休假,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可以带薪休年假吗?

  按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也就是说职工有证据(社保记录等)证明其累计工龄超过一年的,就有权利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为累计工作时间。因此,职工只要自工作起累计连续工作已满12个月即可享受带薪年假,无需再满足在新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条件。

  本案中,李小姐2016年毕业,一直在前公司上班,有社保缴纳记录等证明其工龄已满1年,其当然有权享受年休假。不过带薪年休假的时间,按照李小姐的工龄及到司时间,目前在现在公司只能享受经折算后的2天年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职工享有年休假的天数根据其累计工龄分别计算。但法律并未就职工工龄如何认定予以明确,实务操作中,通常结合劳动者的人事档案、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用人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签署的劳动合同等予以确定。法院依照李某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核算其累计工龄已达10年以上不足20年,每年应享有带薪年休假标准为10天。

  关于年休假,多数公司都在员工手册中有体现,但是公司在制定年假相关的制度时,应当注意:

  1.公司享有安排年休假的具体时间的主动权,但应视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必须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安排员工休假。

  2.单位原因不安排职工年休假,必须经过职工的同意。单位对职工未休年休假天数,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三倍支付工资报酬。

  3.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在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带薪年休假天数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但折算后不足一天的部分不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员工没有休完当年的年休假辞职时,公司也应当支付相应的折算后工资。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当年度未享受年休假天数×3倍平均日工资。

  4. 公司在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也应安排折算后的休假天数。

  例如:李小姐在新单位工作时间为半年,则李小姐在新单位的年休假应该计算为:(180÷365)×5=2.5,舍去0.5天,因此李小姐在新单位享受年休假时间为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