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一周只让我休息一天,合法吗?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8-01-18 00:00:00

公司一周只让我休息一天,合法吗?

我国正式确立五天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是说所有企业都实行五天工作制,而是以“标准工时制”为原则。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这个“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就是“特殊工时制”。

结合《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可以得出结论:在每周至少让你休息一天,又不超过法定加班时间限制,又经过人社局审批的情况下,特殊工时制下的单休,是合法的。不一定是周六、日休息,一周内安排哪天均可。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安排劳动者在特殊工时制度岗位上工作的,应当事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其他工时制度有哪些?

▲不定时工作制

指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照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适用于:(1)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2)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企业应当根据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以便安排劳动者休息。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指针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主要适用于突击性、季节性比较强的工作。另外,对于那些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外界因素影响、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也可以参照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办法实施。

这些行业的职工可以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和实现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

标准工时制每日不超过8小时,包含午休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规章制度中制定8小时是否含休息时间,可包含在内或在外。

标准工时制下,休息日加班费是多少?

如企业因生产经营情况,必须要求劳动者在休息日超时加班,如不能安排劳动者同等时间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有限制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