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一回事吗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8-01-04 00:00:00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一回事吗?

当员工离职时,往往会解除劳动合同,有的人收到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也有人收到的是离职证明。这两种证明文件是一回事吗,只要其中一个就解除劳动关系了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的效力是一样的吗?带着这些疑问,我们今天一一划重点来说明啦,快带上小板凳听听。

什么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离职证明?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是一回事吗?

其实,由上文我们可以清楚的知道,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本质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

1、出具事由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发起的。

2、出具时机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用人单位未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实际操作中,一般劳动者会要求用人单位在离职时出具相关证明。

3、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总之,无论是协商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员工自愿离职,劳动者在离职时务必让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因为离职证明不仅是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也是劳动者入职新公司的必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