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大电子合同SaaS平台,小神兽加速奔跑中!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5-09-15 18:56:44

      獬(xiè)豸(zhì),古代神裁制度下产生的著名神兽,又称独角兽,因其怒目圆睁、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之特性,成为中国历朝历代执法公正、公平的化身。时光辗转至今,互联网背景下的创业热潮又赋予了“独角兽”一个更为入世的标签:意指估值达到10亿美元以上的初创企业。


      97日,法大大作为一个初创仅10个月的电子合同SaaS服务平台,在京举办了A轮战略融资发布会,宣布获得信天创投领投、复励投资追投的1500万战略投资,此轮融资距法大大天使融资仅仅相隔6个月。创始人兼CEO黄翔向与会的百多位嘉宾介绍了法大大如何因循其法律服务基因,依托其电子合同SaaS服务平台,构建中国互联网背景下的商业社会契约生态体系,打造互联网+法律行业的“独角兽”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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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大创始人兼CEO黄翔介绍电子合同SaaS模式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大范围使用,电子合同已然成为企业应用的下一个热点。法大大,通过电子合同这一高频使用的标准化工具,切入互联网时代的交易、投资场景,解决传统纸质合同签署耗时、耗力、存储成本高以及在线交易有效合同缺失等系列问题。产品在设计上更是以《电子签名法》为依据,集合了身份实名认证、数字签名和第三方取时及防篡改等几大关键技术,确保了在法大大平台上所签电子合同与具有与纸质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创始成员具有多年律师行业从业背景,令法大大可以提供从电子合同签署、文件存管到合同审查、法律咨询和争议解决等一系列衍生法律服务,进而构建互联网背景下的法律服务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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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徐家力教授现场分享


     发布会上,法大大宣布正式加入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双方致力于在电子证据、电子合同、数字签名等领域加强联系,建立“便捷、高效、安全”的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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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大加入中国政法大学电子证据研究中心并接受聘书


     法大大采用开放式的云端SaaS服务模式,以接入快、成本低、稳定性高、兼容性强和第三方证据托管等几大优势,令产品甫一面市便受到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客户的热捧。目前国内已经有近30家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接入法大大电子合同服务,使参与交易的双方或者多方在投资交易前便可以签署一份具有与书面合同同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并托管在法大大平台上,以此固化交易各方的责权利,此份电子合同即可以在法大大平台上存储,用户也可以选择下载本机保存,出现争议纠纷时,法大大的技术及律师团队还可以配合取证并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在互联网金融日趋规范发展的呼声下,法大大从合同这一平台运营的最基础层面,保障了平台的合规操作,必将成为投资人判断平台可信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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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大大创始人兼CEO黄翔现场分享互联网+法律创业梦想


       法大大创始人黄翔介绍,SaaS模式的价值在国内一直被低估,但随着移动终端的发展及无纸化需求的日盛,以云端服务为企业提供解决方案,势必成为未来两三年的创业及投资热点,这一价值洼地也会吸引更多的创业者加入进来。SaaS模式的电子合同服务在中国才刚起步,2015年可以说是国内“电子合同元年”。法大大作为行业的先行者,在进行业务推广的同时,也承担着市场教育的责任,在为企业提供技术解决方案的同时,也会同步梳理客户可能面临的法律漏洞并建议相关法律解决方案,意在搭建一个严谨、合规、合法的服务体系,守护互联网时代的契约精神。这一切构成了法大大独特且无法复制的D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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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创投合伙人蒋宇捷分享投资法大大初衷


     作为此次战略融资的投资方之一,信天创投合伙人蒋宇捷表示:“互联网服务已经逐渐渗透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电子合同也必将应用于我们合作、投资、贷款、消费等不同的场景中。法大大作为国内起步最早的电子合同SaaS服务平台,通过在法律+技术层面保证电子合同的合法有效,而且创始团队在推广上执行力很强,产品在互联网金融等领域已经得到了大范围的验证和认可,团队强大的律师资源可以令平台自然嫁接相关法律、金融服务,想象空间很大,这也是信天坚定投资法大大的初衷。”


互联网金融高峰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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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高峰对话


      会上,法大大创始人兼首席法务官梅臻律师邀请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娟女士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副秘书长华德莉女士网贷天眼CEO田维赢先生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人、会长黄震教授四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专业人士一同就互联网金融合规问题进行高峰对话。对于法大大以电子合同作为切入口搭建互联网法律服务消费场景,四位专家也分享了各自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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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金融信息行业协会秘书长李娟女士


     李娟女士:“其实对于电子合同的应用我们是很兴奋,首先有一个美好的愿景,不光是电子合同作为早期的司法的应用,我们希望我们的交易都可以作为形成的信息,形成的借贷关系,都能够自动生成它的序列号,我们把合同通过自动备案也形成一个大数据,当然是有一个过程的,目前在76日发布的电子合同的范本,已经给了这个行业非常好的一个参照,我们现在不硬性的要求这个平台一定要使用这个合同,但是对于一些成熟的模式可以参考,对于一些新成立的平台完全像工具书这样,照着这个电子合同可以对借贷双方使用人的权责都有最大限度的保护,我想电子合同是最早期使用的一个意义,将来可能还会发挥它更大的作用,是一个美好的愿景,对于信息的披露,对于交易数据的形成都是有更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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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金融法研究所所长、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创始人黄震教授


     黄震教授:“互联网金融一方面蔓延,野蛮生长,另外一方面也确实有瓶颈,有障碍在里头,这个瓶颈就是我们的信用依然不足,要守护中国的契约精神,通过电子合同来驱动这种契约精神在我们互联网金融领域滋生、培育和成长,我觉得是一个非常大的使命,有望破解我们现在的交易困境,同时也希望电子合同不仅是破解交易困境,为以后解决维权以及征信、风控也提供了一个新的思路,尤其是第三方电子合同的形成一系列的新的我们可以看得到的一些景象已经开始,比如说通过电子合同可能能够作为我们进一步跟踪服务的这个凭据,不仅仅是一个交易,我们各方面跟踪服务的凭据,比如说形成一个大数据的基础,我们现在很多证据只是用于证据,但是电子合同通过这种证据互换下来,累计交易而且不断的具有活性,可以作为大数据等等这些。对于一个人以后形成的征信以及一个平台进行风险控制的手段等等,我个人还是很看好,希望法大大在这方面能够探索出一条让以后的平台能够很好的使用的新东西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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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副秘书长华德莉女士


      华德莉女士:“指导意见出台以后,主动朝合规性这些平台反而主动找法大大,希望通过这种起到为自己找到一个公信力、诚信的建设等这样一些工作,所以从这个层面上来说,我觉得法大大做的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征信和诚信建设这样一个工作对于我们行业来说凸显这些优质的平台,合规经营的平台,淘汰这些心理发虚的平台也是一件,从侧面来说也是一件很促进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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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天眼CEO田维赢先生


      田维赢先生:“今天我们也很高兴看到法大大和互联网融合起来,帮助互联网金融行业走向合规合法,甚至是保护,做出一些贡献,我相信这个行业也将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虽然今天是刚开始,但是我非常相信,任何一个第三方服务如果跟政策是接轨的,会为这个行业带来创新,包括信息披露包括合法合规上做出更多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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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金融只是法大大市场的第一步。新兴互联网行业对电子合同的天然需求、传统大中小型企业信息化对SaaS模式电子合同的采纳、基于电子合同签署的衍生合同服务需求及转介法律服务,将形成千亿级的市场规模。法大大,就如一只带着法律服务基因的小神兽,我们奔向“独角兽”俱乐部的征途,才刚刚开始。


附注:

SaaS是Software-as-a-service(软件即服务)的简称,即企业可通过租赁的方式获得软件服务,免却了软件安装或者独立部署过程中一系列专业并复杂的环节,SaaS不仅减少了或取消了传统的软件授权费用,而且厂商将应用软件部署在统一的服务器上,免除了最终用户的服务器硬件、网络安全设备和软件升级维护的支出。企业采用SaaS模式在效果上与企业自建信息系统基本没有区别,但节省了大量资金,可以说SaaS是采用先进技术实施信息化的最好途径。但SaaS绝不仅仅适用于中小型企业,所有规模的企业都可以从SaaS中获利。(以上信息整理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