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1-06-18 15:17:33

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规则》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首部指导全国法院开展在线诉讼工作的司法解释,将于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规则》首次构建了涵盖各审判领域、覆盖诉讼全流程的在线诉讼规则体系,全面总结体现了近年来人民法院在线诉讼领域探索成果,积极回应了人民群众互联网时代司法新需求,对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增强人民群众诉讼便利,提升审判质量效率,推动司法审判模式划时代变革具有重大意义。

《规则》共三十九条,内容涵盖了在线诉讼法律效力、基本原则、适用范围、适用条件,以及从起诉立案到宣判执行等主要诉讼环节在线程序规则,为各方诉讼主体参与在线诉讼提供明确的程序指引。《规则》在内容上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色和亮点:

一是首次确立了在线诉讼的基本原则。

二是明确了电子化材料的效力和审核规则。

三是确定了区块链存证效力范围和审查标准。

四是系统建立了在线庭审规范。

五是确认了非同步审理机制效力。

六是细化完善了电子送达规则。

其中,《规则》坚持在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明确了电子化材料“视同原件”效力,对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的电子化材料,可以直接在诉讼中使用,不必再提交原件,有效丰富了当事提交人诉讼材料的方式,有助于提升诉讼便利,降低诉讼成本——这无异于明确肯定了电子化材料在“便利”和“成本”方面的优势。以电子合同为例,作为电子证据的典型之一,其在司法诉讼实践中的应用日趋广泛——一个值得参考的数据是,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50家法院在实际判例中认可法大大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

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发布了以“互联网司法建设”为主题的《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十一)》,集中展现了12家地方法院推进互联网司法工作的探索创新和经验成效,为各地法院深化互联网司法建设提供了有益借鉴。此前,法大大参与的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新模式”曾获选入编《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九)》——法大大“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助力湖里法院打造了“区块链保全+类案在线诉讼”的互联网司法新模式。目前,结合了“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的证据溯源(诉源治理)模式已得到北京、厦门、广州、深圳等多个法院认可,且已有部分银行及国企已开始采用“实槌”可信电子证据平台。

《规则》的发布,鼓励了电子证据、电子存证的发展,另外对于电子存证的技术和平台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其次明确了区块链存证技术对于上链后证据真实性的认可。随着数字政务、在线诉讼的推行,事关企业交易命脉的合同信息的数据化愈发重要,如何选择可靠的供应商进行布局,成为当代企业实现“数字正义”的必修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