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防伪防篡改,法大大二维码防伪技术来了!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9-10-08 16:46:33

数月前,法大大低调地发布了一项新品——文印安全解决方案,为使用纸质合同文件的企业,提供了文件防伪防篡改的一种全新手段,同时也便于企业实现纸质签约向电子签约的顺利过渡,最大化防范文件在流转过程中被篡改、替换的法律风险。

事实上,当时我们没有透露的是,这一方案包含了3种可组合的技术实现:特殊墨水耗材与检测仪器结合的物理防伪方案、基于QRCode二维码的软件防伪方案及定制防伪打印用纸方案。其中第一种技术,我们在《99%的合同“调包”事件,都可以被这个方案避免》中已主要介绍过,本文要出场的,是第二种——二维码防伪

1、什么是二维码防伪?

二维码防伪,是将文档中关键信息编码为秘文,并隐藏到二维码中的一种防伪手段,该二维码随文件内容一同被打印并呈现在纸质文件上。由于密文涉及到复杂的编码算法、加密算法、二维码解析算法,因此除了密钥的持有人之外,其他人无法伪造这个二维码。

 

附有防伪二维码的文件样式

△ 附有防伪二维码的文件样式


扫码即可体验

△ 扫码即可体验

 

2、如何验伪?

既有秘文,必有明文。防伪二维码在被通用的扫码器扫描时(如微信的扫码功能),只能显示明文;而仅当该二维码在被法大大验真专属APP扫描时,才会显示秘文(如合同关键信息,秘文信息,用户可自由定义如设备信息、地址、联系方式等等),将此秘文内容与文档中的关键内容进行比较,即可识别内容是否被篡改。

 

普通扫描,只显示明文

△ 普通扫描,只显示明文


法大大验真专属APP扫描,显示明文与秘文

△ 法大大验真专属APP扫描,显示明文与秘文

 

3、篡改合同有什么法律后果?

篡改合同,这并不能简单判断,因为合同原则上双方各持一份,如果改的只是一份,那并没有太大意义,但如果是在签署合同的时候趁对方不注意改掉合同条款,而又签署了,除非能证明偷改的事实,否则你只能根据所签署的合同去确定权利义务。

当然,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如果合同条款确实不公平,可以根据合同法第54-56条的相关规定去主张合同条款的变更或撤销:

第54条 可撤销合同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55条 撤销权的消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56条 合同自始无效与部分有效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另外,合同法中对合同无效的规定也值得注意:

第52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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