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超过总金额的20%合法吗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11-29 15:27:33

定金超过总金额的20%合法吗

合法,但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意思就是超过20%部分不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罚则规定在《民法典》第587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比如:主合同标的额为10万元的话,定金不得超过2万元,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能适用双倍返还的定金罚则。即使交了3万元的定金,对方违约后,也只需支付4万元即可,原先多出的1万元,只能直接返还,不需要返还双倍。

总而言之,定金的金额以实际交付的金额为准,且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dollar-1362244_1280.jpg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