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买卖合同注意问题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19-05-29 16:17:25

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呢?应该很多人都不清楚,若对这类问题有着类似或相同的疑问,相信在仔细看完下面的文章后,一定会有所收获、有所裨益。下面一起和法大大来了解一下买卖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问题的相关知识吧。

签订买卖合同注意问题

一、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

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为保证买方能够取得不受争议的财产,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在订立合同时提前说明,该出卖物是其拥有所有权和合法的财产,如果卖方未将标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权利的情形预先告知买方,则买方有权请求降低价格、或和要求赔偿损失。

二、确定标的物有无质量缺陷。

卖方出卖的标的物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的约不定期,如果标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检查即可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接受标的物的当时提出;如果标的物有隐蔽缺陷(即需要经过技术鉴定或在物的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缺陷),买方应于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卖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缺陷,买方有权拒收。买方已接受的,卖方应根据情况承担降价、修理、更换、退货、支付、赔偿损失等责任。但是,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对标的物的缺陷作了声明,或买方知道标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购买,则卖方对标的物的缺陷不负责任。

三、敦促卖方按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完整地音乐会标的物和办理有关手续。例如对于房产、机动车辆、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卖方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明确价格条款。

价格是买卖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如果价格条款没有或不明确,买方付款就没有标准,没有依据,很容易发生纠纷。

2、敦促买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价款。

在即时清结的买卖合同中,买方应按规定支付价款,否则,可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

3、敦促买方接受标的物。

一般来说,买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就是取得标的物,买方会按约定接合同的约定及时接受标的物这会给卖方造成不利。卖方若遇买方无故拒不接受标的物或由于买方的原因无法音乐会的情况,为终结买卖关系也可将标的物交公证机关或有关单位。

通过上述内容,相信很多人都对买卖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问题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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