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这份攻略,“网上立案”轻松掌握

来源:北京海淀法院发布时间:2023-10-09 14:30:54

“网上立案”足不出户、便捷高效,是节约诉讼成本、加快权益维护的主要立案途径,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便利当事人及代理人诉讼,立案审查法官给您带来这份详细网上立案攻略,让您在享受“指尖诉讼”便利的同时,高质高效、快速规范完成网上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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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网上立案的平台有哪些?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在开展网上立案件时,可通过登录电脑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或者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北京)”网上立案系统提交立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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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网上立案系统后,需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选择管辖法院、案件类型及具体案由。在此提醒,当事人在选择网上立案件时,要注意区分案件是否由法院主管,如A公司与B公司在混凝土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出现争议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解决”,那么案件将不能通过法院网上立案平台提交立案申请。此外,在平台提交时要避免就同一案件在多个网上立案平台或现场、邮寄方式重复提交,以防重复立案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二、网上立案适用的案件类型有哪几类?

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第三条规定,网上立案适用于全市三级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执行实施案件。这三类案件都可以进行网上立案,但在提交案件申请时要避免将申请端口混淆,比如将执行实施类案件上传至一审民商事案件类型中。

对于适用网上立案的案件,以下两点需要注意:一是按要求填写或者上传完成后,可以提交申请。提交当日即为申请日。对于登记立案的,诉讼时效(申请执行时效)自申请日起发生中断。二是经当事人申请,立案法官结合案件情况可选择线上或线下调解。

三、网上立案应当上传的材料有哪些?

根据《北京法院网上立案工作办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和代理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确保提交的有关材料完整、清晰、真实;不得进行虚假诉讼,不得冒充他人提起诉讼。此外,当事人和代理人应按照网上立案系统的要求准确填写诉讼标的额、当事人及代理人相关身份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起诉状、身份证明及委托手续、证据材料等必要的起诉材料。

以公司间买卖合同纠纷为例,除上传起诉状外,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涉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除提交相应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需写明具体代理权限。被告或第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其主体信息,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此外,需上传证明买卖合同关系成立以及属于该法院管辖的证据,如买卖合同、订(定)货单、证明邀约、承诺生效的信函、数据电文、证明口头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证据,如证人证言、实际履行凭证等。

四、网上立案的文件格式有何要求?

起诉(申请)材料上传的位置、顺序、清晰度、完整度也是影响网上立案是否通过的重要因素。上传文件的格式不正确可能导致无法审核。

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网上立案系统所提供的起诉状等材料应使用A4型纸的电子文本,同时应当附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的可编辑的起诉状的电子文本(word文本),其他材料纸质文件的PDF文本格式或者JPG、BMP等图片格式。当事人和代理人在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北京)立案系统应上传JPG、BMP等图片格式的起诉材料。

上传的材料拍照或者扫描时,尽量将材料放置整洁平面,注意拍摄的角度、亮度和清晰度,避免背景杂乱。

五、网上立案起诉书(申请书)等材料

不知如何准备怎么办?

北京法院对特定类型的案件开发了要素式起诉状模板,当事人可以登录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下载;当事人也可参考“北京海淀法院”公众号的“诉讼指南”项下“立案须知”、“文书样本”等模块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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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提醒,起诉状是一审民商事案件立案的关键材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起诉状时,有以下四点需要注意:一是依据诉争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确定案由,可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进行选择。二要诉讼请求应具体。以服务合同纠纷为例,如要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服务费的,具体数额应当明确;要求支付违约金的应当明确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合同纠纷以诉讼请求标的额作为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并据以收取案件受理费。三是不得有谩骂和人身攻击之辞,事实与理由处需客观陈述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过程、法律依据等事项。四是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六、怎样才能知道案件是否立案成功?

为开展案件的高质高效审核,立案庭会安排立案法官专职负责网上立案的审核工作。针对当事人提交的网上立案申请,通常会有以下几种处理结果:一是审核通过: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予以登记立案;二是审核不通过: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法官会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指定期限内经补正符合法定条件的,登记立案。逾期未补正或者经补正不符合要求的,裁定不予受理;当事人的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且无法通过补正材料解决的,裁定不予受理。三是终结审核:无法通过网上立案系统完成审核的案件,会终结审核。

当事人或代理人可登录网上立案平台查看案件审核意见,对于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可在原案件基础上继续修改提交审核。

七、网上立案完成后

是否需提交纸质版材料?

网上立案是通过信息化网上立案系统提交立案申请,法院经审核通过后,直接予以登记立案的工作机制。对适用网上立案的案件,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在立案、审判、执行等阶段不需重复向法院提交纸质版起诉材料。

此外,对适用网上立案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立案法院可通过诉讼平台、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即时通讯工具进行电子送达,不再进行纸质邮寄送达。这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信息化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