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律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

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8-30 14:55:39

竞业限制补偿金的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可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期间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在此期间,企业需支付一定的竞业限制补偿。

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约定的,也有一种常见情况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约定了竞业限制协议,但没有就补偿金进行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所以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是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中的较高者来计算的

实践中另一种常见情况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然就补偿金进行了约定,但补偿金标准过低。例如在某案件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竞业禁止和竞争限制协议》约定的经济补偿金数额仅为每月100元,法院认为虽然双方对于竞业限制补偿金做出了约定,但每月100元的补偿金明显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更无法满足劳动者的正常生活所需,亦与劳动者履约过程中所放弃的经济利益明显不对等。《竞业禁止和竞争限制协议》中关于经济补偿数额的约定与单位利用优势地位缔约不无相关,应认定为显失公平。因现行法律规定中对于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没有确定标准,故应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标准,按照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所述,竞业限制补偿金标准一般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约定,如果约定的补偿金标准低于员工工资的30%或者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则按三者中最高的计算;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没有约定补偿金标准的,按照劳动者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该数额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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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