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襄州检察发布时间:2023-07-18 13:50:11
2023年3月14日
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检察院
接到公安机关移交的线索
李某因涉嫌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
经检测
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62.6mq/100mL
但面对检察官的讯问
李某却一口咬定自己没有醉驾
“我承认确实喝酒了,但我开启了车辆的自动驾驶辅助功能,怎么能算醉驾?”
面对李某的辩解,承办检察官表示,自动驾驶只是一种汽车驾驶辅助系统,仍然需要司机全程、全身心参与到驾驶过程中,依赖人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人驾驶。且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饮酒后+启动车辆+汽车发生位移”即可认定为酒后驾驶,因此即使使用了自动驾驶辅助系统,也会被判定成醉驾!
酒驾、醉驾,实则是给生命“砍价”
襄州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
依法对李某做出起诉决定
近日,法院以李某犯危险驾驶罪
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
并处罚金一万元
来源:襄州检察、黔微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