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大兴法院发布时间:2023-06-09 14:36:09
遭遇网络暴力怎么办,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
随着自媒体的蓬勃发展和互联网深度介入生活,网络侵权已经成为普遍存在的现实问题,不仅严重扰乱网络传播秩序,也是社会治理的疑难杂症,更是被卷入其中的各类社会主体的噩梦。那么,如果遭受网络暴力,我们该如何处理?
保存网络暴力的证据。遇到网络暴力后,应该第一时间收集保存证据,有利于后续的举报和诉讼行为,可以委托律师协助收集和保全证据。必要的时候进行公证证据保全,更容易得到认可。根据收集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网络暴力行为已经构成侮辱、诽谤、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除了向公安机关报案外,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向互联网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实施网络暴力应当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随意散播谣言,对他人实施网络暴力行为,构成诽谤和侮辱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如何认定构成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
3、关于是否属于 “情节严重”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又或者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属于诽谤罪中的“情节严重”。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