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2-12-15 15:09:35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及金额
假冒注册商标罪量刑标准
(一)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严重,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经营额或者获利标准
1、生产商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销售商的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3、制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修正案十一》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修改
原法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修订后:“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刑法第214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将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和销售金额数额巨大,修改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和违法所得数额巨大;增加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为入罪标准;取消了原本拘役刑的规定,并将第二档法定最高刑提高至十年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