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2-11-26 14:53:35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最新规定20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六十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计算
1. 年限平均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其特点是将固定资产的应计折旧额均衡的分摊到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这种方法计算的每期折旧额是相等的。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年)×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 工作量法。
工作量法是指根据实际工作量计算固定资产每期应计提折旧额的一种方法。
计算公式如下:
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
3. 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不考虑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后的余额和双倍的直线法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一般应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到期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账面净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平均摊销。
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率=2÷预计使用寿命×100%
年折旧额=每个折旧年度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年折旧率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4. 年数总和法
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原价减去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乘以一个逐年递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这个分数的分子为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寿命,分母为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逐年数字总和。
年数总和法的计算公式如下:
年折旧额=(预计使用寿命-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年限×(预计使用寿命+1)÷2】×100%
或者: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