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2-11-24 14:01:13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利写入宪法是哪一年?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民权利写入宪法时间是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正式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由此,“尊重和保障人权”就成为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原则,也成为所有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法律义务,一切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都不得与之相抵触,任何与之相违背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来源:新华社)
法律依据:
第二十四条 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三款相应地改为第四款。
【扩展资料】
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中国人民生存权、发展权和其他各项基本权利不断得到充实和保障,中国人权事业得到极大发展。
宪法的根本目的和价值就在于保障公民权利。在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中,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写入宪法,宪法对人权的保护由此贯穿了我们的一生,同时宪法又将国家、社会与个体紧密连接在一起,堪称维系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根本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