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2-11-14 14:28:27
消防法哪年实施
消防法什么时候起施行:消防法最早于1998年制定,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2008年全面修订,2019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正。
消防法共7章74条,主要对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是为了预防火文和减少火灾危害,如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的法律。最新一次新消防法的整改,主要有以下八处变化:
变化一:新的称谓变化。消防救援机构取代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取代了公安消防队。
变化二:应急管理部门被赋予新的职能。如对辖区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应当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并督促、指导、协助有关单位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制订和公布消防产品相关政策;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重大火灾隐患等。
变化三: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变化四:住建部门承担建设工程审验相关工作。审验哪些工程,具体的审验和备案等行政审批,备案抽查、监督管理等,均由住建部门负责。
变化五:住建部门承担建设工程相关行政处罚工作。对在建筑工程审验、检查等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住建部门依照消防法进行罚款、三停、强制执行等行政处罚。
变化六:住建部门承担部分信息报送工作。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应急管理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
变化七:新法即日起执行。修订后实施日期仍为“2009年5月1日”,意味着新版《消防法》施行无缓冲时间。
变化八:本次修改内容并没有涉及旧版第三十四条。
消防法修订历史
1998年09月01日初版
1998年04月29日发布,1998年09月01日实施
2008年10月28日修订版
2008年10月28日发布,2009年05月01日实施
2019年4月23日第一次修正
2019年04月23日发布,2019年04月23日实施
2021年4月29日第二次修正
2021年04月29日发布,2021年04月29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