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大大发布时间:2023-08-09 17:56:27
试岗3天不给工资合法吗
不合法。
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便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报酬,而不应该由工作内容来决定是否应该支付工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支付劳动报酬。
不少公司为了减少用人成本,私自制定了“干不满三天(七天)不发工资”的规定,事实上,《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里面是没有试岗期这个概念的,只有试用期的概念。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试用期也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如果用工单位无法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承担举证义务),便随意辞退劳动者,则是属于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此时用工单位还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求职过程中公司提出了“试岗期”或是“双向选择期”这样的要求,求职者最好仔细考虑一下是否要入职这样的公司,正规的公司一般不会提这种违法要求。如果决定入职,那就留存好证据,包括工卡、聊天记录、签到记录等等,证明自己已经入职公司,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在公司辞退的时候要公司出具书面的辞退书,必要时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